云南财经大学2022年商学院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2-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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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财经大学2022年商学院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9 号)及《云南财经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结合商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形式及内容

(一)复试形式

复试形式采取现场面试方式。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研究业绩、博士研究生学习阶段初步研究计划。复试分数满分100分,复试时长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

1.英语:满分10

主要测试专业英语、听力和口语。

2.专业综合能力:满分90

专业知识、研究业绩、博士研究生学习阶段初步研究计划。

“师资培养计划”

报考“师资培养计划”的考生须参加教师能力考核,考核合格的考生才具备拟录取资格。具体方案详见《云南财经大学2022年“师资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教师能力考核实施方案》(附件3)。

二、缴费

(一)缴费

缴费时间:20221415:00-1416:30

(二)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以指定方式完成复试费用缴纳,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学校取消其复试资格。

三、复试安排

(一)复试日期

复试专业

复试日期

复试地点

会计学

15

南院逸夫楼521

企业管理

15

南院逸夫楼521

技术经济及管理

15

南院逸夫楼521

具体复试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四、成绩公布

考生的复试成绩由商学院在云南财经大学商学院网站公布。

五、录取及公示

(一)总成绩计算

1.硕博连读

总成绩=复试成绩总分转化为百分制分数。

2.复试合格是指考生的思想品德、政治素质考察合格,并且复试总成绩不低于60分。

(二)录取办法

1. 硕博连读

导师根据招生计划,从报考本人的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考生(若拟录取考生主动放弃录取资格,则递补后一名考生),学校审核录取。

2.“师资培养计划

师资培养计划的招生导师,根据招生计划,从报考本人的复试合格且教师能力考核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考生(若拟录取考生主动放弃录取资格,则递补后一名考生),学校审核录取。

3. 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体检不合格。

2)思想品德、政治素质考察不合格。

3)复试成绩总分(转化为百分制分数)低于60分。

4)报考师资培养计划的考生教师能力考核不合格,不能按师资培养计划进行录取。

4. 调剂原则

出现招生专业(方向)或导师的招生计划未完成时,按以下原则进行调剂:

1)按总成绩优先进行调剂。

2)从复试合格且未被录取的考生中调剂。

3)在同一学科门类内调剂。

4)在相同招考方式内调剂。招考方式包括普通招考,申请-审核制和硕博连读。

5)不接受校外调剂。

5. 考生拟录取后,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保证全脱产学习的证明材料以及定向就业协议书。

六、体检

1.体检要求

我校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体检项目

1)五官科:视力/矫正视力。

2)外科:身高、体重、淋巴、甲状腺、脊柱。

3)内科:血压、发育及营养情况、神经及精神、肺及呼吸道、心脏及血管、腹部器官、肝脾。

4)心电图。

5)化验检查:肝功、肾功、血糖测定、血常规。

6)胸部X透视(肺结核)

3.体检报告提交

拟录取考生自行前往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近2个月内(按提交截止时间计算)的体检报告。

体检报告提交截止时间: 121日前

体检报告提交方式: 以考生编号+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2973186375@qq.com  

七、函调人事档案

商学院对拟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函调人事档案,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八、相关费用

根据物价局批准标准,相关费用收取标准:

复试费:150/人。

九、违规处理

(一)复试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云南财经大学和报考学院(中心、所)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

特别提醒: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二)对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诚信、规范应试相关规定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三)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与我校复试相关的内容。复试过程中,所有涉考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复试过程和内容保密。

十、监督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考试工作进行监督并受理考生投诉,培养单位纪委委员参与监督工作。考生如发现招生过程中存在违纪行为,可在115日前向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投诉。

(二)投诉方式

电话:0871-65114879

邮箱:yncjdxjw_jsc@sina.com

十一、咨询渠道

商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复试期间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联系人:李老师 字老师

联系电话: 0871-65113042

联系邮箱:2973186375@qq.com

附件1:云南财经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附件2:云南财经大学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合同书

附件3:云南财经大学2022年“师资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教师能力考核实施方案

附件4:云南财经大学商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复试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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