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9 号)及《云南财经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名额及复试名单
博士研究生复试一般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差额比例根据拟录取人数和生源情况确定。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2026年工商管理学科硕博连读及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拟招生名额和拟复试人数如下:
学科 | 招生专业 | 招生导师 | 拟招生名额 | 拟复试人数 |
工商管理 | 会计学 | 陈红 | 1 | 1 |
工商管理 | 会计学 | 余怒涛 | 1 | 1 |
工商管理 | 会计学 | 纳超洪 | 1 | 1 |
工商管理 | 会计学 | 吴昊旻 | 1 | 1 |
工商管理 | 企业管理 | 卢启程 | 2 | 1 |
工商管理 | 企业管理 | 刘森 | 1 | 2 |
工商管理 | 企业管理 | 黄丽 | 1 | 1 |
工商管理 | 旅游管理 | 明庆忠 | 2 | 1 |
工商管理 | 旅游管理 | 晏雄 | 1 | 1 |
工商管理 | 技术经济及管理 | 姜茸 | 2 | 3 |
工商管理 | 技术经济及管理 | 段云龙 | 1 | 1 |
考生可通过登录云南财经大学商学院网站查询复试名单。
二、复试形式及内容
(一)复试形式
复试形式采用线下复试方式,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研究业绩、博士研究生学习阶段初步研究计划。复试分数满分100分,复试时长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
1.英语:满分100分
主要测试专业英语、听力和口语。
2.专业综合能力:满分100分
专业知识、研究业绩、博士研究生学习阶段初步研究计划。
3.思想政治审查
全面审查考生的政治表现、思想道德、遵纪守法等内容。考生提交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具体要求详见《云南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查表》。
(三)“师资培养计划”
报考“师资培养计划”的考生须参加教师能力考核,考核合格的考生才具备拟录取资格。具体方案详见《云南财经大学2026年“师资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教师能力考核实施方案》(附件4)。
三、复试准备工作
(一)考生须认真阅读《云南财经大学2026年研究生招生考试线下复试考场规则》(附件1),知悉并理解规则内容,并严格按规则执行。
(二)考生须提前知悉本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中有关复试录取的各项要求和工作安排,提前规划好个人行程,确保准时参加复试考试。若有问题及时同报考学院联系。
联系人:江老师; 联系方式:0871-65113042 。
(三)考生复试时须准备好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待进行身份验证时,向考试工作人员出示。
四、费用标准及缴费
(一)费用标准
根据物价局批准标准,相关费用收取标准:
复试费:150元/人。同等学力加试收取加试费用。
考生到指定缴费地点和规定时间内,进行复试费用缴纳,具体要求如下:
(二)缴费时间: 2026年1月12日15:00至17:00 。
(三)缴费地点:南院逸夫楼518室(微信扫码缴费) 。
(四)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以指定方式完成复试费用缴纳,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学校取消其复试资格。
五、复试安排
复试专业及学习方式 | 复试形式 | 报到时间及地点 | 面试时间及地点 | 笔试时间及地点 |
企业管理 (全日制) | 面试 | (1)2026年1月12日15:00至17:00 (2)南院逸夫楼518 | (1)2026年1月13日9:30至12:00 (2)南院逸夫楼507 | 无 |
技术经济及管理 (全日制) |
会计学 (全日制) | 面试 | (1)2026年1月12日15:00至17:00 (2)南院逸夫楼518 | (1)2026年1月13日9:30至12:00 (2)南院逸夫楼521 | 无 |
旅游管理 (全日制) |
备注:(1)报到时提交诚信复试承诺书,缴费、抽签复试顺序,并领取复试表。(2)复试时考生先到511室签到、候考。
六、成绩计算及相关要求
(一)复试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
2.复试内容:英语、专业综合能力。
3.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英语成绩×10%+专业综合能力成绩×90%。 (二)总成绩计算
1.申请-审核制和硕博连读
总成绩=复试成绩总分转化为百分制分数。
2.复试合格是指考生的思想品德、政治素质考察合格,并且复试成绩总分不低于60分,其中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
(三)复试成绩公布
考试结束后,考生通过登录云南财经大学商学院网站查询复试成绩。
七、拟录取名单确定
1.申请-审核制和硕博连读
导师根据招生计划,从报考本人的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推荐拟录取考生,由学校审核录取。
2.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体检不合格。
(2)思想品德、政治素质考察不合格。
(3)复试成绩总分(转化为百分制分数)低于60分。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考试成绩低于60分。
(5)报考“师资培养计划”考生教师能力考核不合格。
3.调剂原则
当招生专业(方向)或导师的招生计划未完成时,相关计划纳入调剂招生计划,并按照以下原则进行调剂:
(1)按总成绩优先进行等额调剂。
(2)从复试合格且未被录取的考生中调剂。
(3)在同一学科门类内调剂。
(4)不接受校外调剂。
(5)若调剂考生所填报的调剂志愿导师均不接收调剂考生,则该考生失去调剂录取资格。并按总成绩优先在未调剂考生中递补调剂。
(6)每位调剂导师在同一 招生专业(方向)原则上限调剂录取1名考生。
(7)各学科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调剂导师范围。
4.硕博连读及申请-审核制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相关导师可递补录取报考该导师的其他考生。如导师无递补考生,可在相应学科门类范围内,根据可调剂备选考生的总成绩排名,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结束后,视为本批次博士招生工作结束。如公示结束后仍有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则不再进行递补,相关导师的招生计划将调整至普通招考环节,该计划可用于调剂录取普通招考考生。
5.已被拟录取的硕博连读及申请-审核制考生,不得再报名参加我校普通招考方式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6.考生拟录取后,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保证全脱产学习的证明材料以及定向就业协议书。
八、体检
1.体检要求
我校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体检项目
(1)五官科:视力/矫正视力。
(2)外科:身高、体重、淋巴、甲状腺、脊柱。
(3)内科:血压、发育及营养情况、神经及精神、肺及呼吸道、心脏及血管、腹部器官、肝脾。
(4)心电图。
(5)化验检查:肝功、肾功、血糖测定、血常规。
(6)胸部X透视(肺结核)。
3.体检报告提交
拟录取考生自行前往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并在学院(中心、所)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近2个月内(按提交截止时间计算)的体检报告。
体检报告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22日 。
体检报告提交方式:体检报告原件邮寄至或送达云南财经大学商学院研究生教育与科研管理科(龙泉路校区南院逸夫楼518室)。
九、信息公开公示
在招生考试阶段,学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及时公布招生专业目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拟录取名单等信息。
(一)投诉举报
1.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对招生考试工作进行监督并受理考生投诉,各学院纪委书记或纪委委员参与监督工作。考生如发现招生过程中存在违纪行为,可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截止之日前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投诉。
2.投诉方式
电话:0871-65114879
邮箱:yncjdxjw_jsc@sina.com
(二)成绩复核
考生对成绩(初试和复试)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的2日内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初试成绩)或学院(复试成绩)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三)拟录取名单公示
1.体检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或未按要求完成人事档案调档手续或未按要求提供保证全脱产学习证明材料和定向就业协议的考生取消其拟录取资格,不列入拟录取公示名单。
2. 学校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为十个工作日。考生对录取结果有异议,公示期内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提供反馈结果。
3.申请-审核制和硕博连读拟录取结果一般于2026年1月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4.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云南省教育厅审核、录取并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十、函调人事档案
学院对拟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函调人事档案,具体时间和要求,学院(中心、所)另行通知。
十一、违规处理
(一)复试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云南财经大学和报考学院(中心、所)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
特别提醒: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二)对于考生提交的考试报名材料若存在弄虚作假,同时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诚信及规范应试相关规定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三)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与我校复试相关的内容。复试过程中,所有涉考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复试过程和内容保密。
十二、咨询渠道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复试期间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联系部门:商学院
联系人:江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113042
联系邮箱:businessschool@ynufe.edu.cn
辅助联系平台:QQ群739573895(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1月12日17:00前以“报考专业+姓名”实名申请入群)
附件1:
云南财经大学2026年研究生招生考试线下
复试考场规则
1. 考生须知悉并理解《云南财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内容。考试期间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从考试工作人员关于考场入场、离场等考试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复试考试秩序。
2. 考生应按照报考学院(中心、所)通知的复试时间准时到达指定考试地点参加考试,未按照通知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者,迟到20分钟以上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3. 考生必须凭本人初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
复试,并主动配合身份验证核查等。
4. 考生应衣着得体,不得佩戴墨镜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携带任何手机、手环等电子设备进入考场。
5. 学院(中心、所)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考生须按照复试组工作人员的考试指令开展复试。复试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学院(中心、所)有特殊规定者,以学院(中心、所)规定为准。
6. 自觉履行保密义务,复试中不得录音录像,不保存和传播复试有关内容,不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复试相关内容和信息。
7. 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按复试组工作人员要求退离复试考场。离开考场后,考生不得再进入候考室或复试考场。
附件2:
云南财经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本人是参加2026年全国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本人已认真阅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云南财经大学发布的《云南财经大学2026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等研究生复试相关规定和招考信息。我已清楚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盗窃、损毁、传播在保密期限内的国家教育考试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考生答卷、考试成绩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人了解并理解云南财经大学2026年关于博士研究生复试的相关规定,并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保证在报名及初、复试过程中,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如实、准确提交报考信息和各项身份认证、资格审核材料。如提供任何虚假、错误信息及材料,本人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自觉服从云南财经大学学校、复试学院(中心、所)的统一安排,接受校方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3.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和考试纪律、复试规则,诚信复试,不违纪、作弊。
4.保证复试过程不录音录像,不保存和传播复试有关内容。
5.保证本次复试过程中不传谣、不造谣、不信谣。
若本人违背上述各项承诺,本人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接受取消考试资格、取消成绩、取消录取资格、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数据库等处理决定。
特此承诺。
身份证号码:
考生本人签名:
联系电话:
日 期:
附件3: 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定向培养合同书
甲方(定向单位):
单位地址 :
乙方(培养单位):云南财经大学
丙方(学生):
为适应用人单位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现经过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甲方)委托云南财经大学(乙方)代为招收和培养研究生。
一、定向培养研究生的相关信息
姓 名 |
| 考生编号 |
|
专 业 |
| 身份证号码 |
|
学 院 |
| 学 制 |
|
层 次 | □ 硕士 □ 博士 | 学习方式 | □ 全日制 □ 非全日制 |
二、定向培养研究生的来源和分配
1. 定向培养研究生由乙方在参加研究生报名考试的考生中按国家规定的录取条件录取。
2. 定向培养研究生毕业后由甲方负责接收使用。定向培养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因身体条件、学习能力等原因中断学习者,由研究生本人负责。
三、定向研究生的培养管理以及各方应承担的责任
1. 乙方按国家教委有关规定和学位条例,负责定向培养研究生的培养管理,并保证培养质量。
2. 定向培养的研究生,若毕业时欲继续深造,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3. 定向培养研究生在校期间必须自觉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学业。否则,一切责任由个人承担。
四、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2.本合同书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经甲、乙双方和研究生本人(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研究生毕业离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定向研究生 定向单位(签章) 培养单位(签章)
丙方签字: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云南财经大学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4:
云南财经大学2026年“师资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教师能力考核实施方案
根据学校《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云南财经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2022年招收的“师资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的考生须参加教师能力考核,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对象
2026年报考了“师资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并进入复试的考生。
二、考核形式
说课、讲课
三、考核内容
(一)时间要求
说课时间3分钟,简明扼要介绍教学设计:包括教学目的、重点难点、内容安排和教学方式等;讲课时间12分钟,把12分钟的教学内容作为一个完整的教学单元完成教学任务。
(二)教学形式
制作和使用PPT教学。
(三)教学内容
自己选定与所报考专业密切相关的教材,选取教材任意章节一课时内容作为主讲专题。考生自备教材,携带纸质教案。考核开始前,向考核专家提交与讲课内容一致的教案。
四、成绩评定
各学院聘请复试专家组成教学能力考核小组,在复试前安排教学能力考核,按照以下评分规则进行评分。评分采用百分制,考核专家根据评分规则独立给每一位考生打分,取平均分为最后得分,最后得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合格的考生才具备拟录取资格。
附件:云南财经大学2026年“师资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教师能力考核评分表
云南财经大学2026年“师资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教师能力考核评分表
考生姓名:
评价项目 | 分值 | 评 价 标 准 | 得 分 |
教 学 内 容
| 40 | 1.课堂结构完整,具有较强的逻辑性; 2.教学目标明确,重点难点突出; 3.教学内容正确,信息量充足,基本概念、原理讲解清楚,没有知识性、科学性错误; 4.教学内容编排合理、层次分明。 |
|
教 学 方 法 | 30 | 1.教法灵活多样,能体现启发性原则,引导学生积极思考,善于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使用普通话教学,教学语言准确、生动,有表现力和感染力; 3.表达简洁流畅,语速适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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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 制作 | 15 | 课件体现服务教学目标、承载教学内容的原则;形式多样、表现丰富;简洁、规范、美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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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态 | 10 | 服饰得体,仪态庄重大方,感情充沛,善于调动情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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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掌控 | 5 | 时间分配合理,既能用够时间,也不超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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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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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官签名: 时 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