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经大学数智商科综合实验平台项目工程监理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次)

发布时间:2026-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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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财经大学数智商科综合实验平台项目监理服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选定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承担本项目。诚邀具备实施本项目监理服务能力,满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云南财经大学数智商科综合实验平台项目

(二)项目概况:对云南财经大学龙泉路校区北院伍谢瑞芝楼3层301-309室9间教学空间及过道重构建设改造。经学校研究同意实施,按学校分散采购有关规定,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监理单位对该项目进行施工全过程的监督,保证施工质量。

(三)预算金额:60000元(大写:陆万元整)

(四)服务内容:为云南财经大学数智商科综合实验平台项目提供工程监理服务。具体涵盖以下技术要求:

1. 质量控制: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达到合同中规定的功能、技术参数等要求。确保项目建设中的软硬件和各个节点满足相关国家、地方或行业质量标准和技术标准。监理单位应在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好对项目质量的事前控制,事中监督和事后评估,以确保项目质量合格。

2. 进度控制:在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督促和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进度计划。项目启动即建立详细的监理制度。定时对承建方的进度进行检查,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进度报告,检查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的差异,进行项目建设的动态管理、进度分析和调整,并不定期向建设单位报告有关项目进度情况。当实际工期与计划目标严重偏离时,及时指出,并提出对策建议,同时督促承建单位尽快采取措施。

3. 投资控制:协助建设单位控制项目总投资在项目预算及审计范围内,减少项目建设中的额外开支。以项目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实际签订的建设合同金额为准,确保项目费用控制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在项目建设中,合理减少项目变更,保护建设单位的经济利益。

4. 变更控制:对项目建设内容及工作范围的变更进行严格控制,对合理变更进行规范化管理,控制措施得当并能提供合理化建议。

5. 项目合同管理: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会与承建单位签订各种合同,监理单位应该针对项目特点制定合同从草案到签署的管理工作流程与措施,规范合同管理。

6. 信息管理/项目文档管理:监理单位应制定有关项目信息管理流程或提供项目管理工具或软硬件系统,规范各方文档,并负责整理、记录及归档采购人与承建单位来往的文件、合同、协议及会议记录等各种文档。

7. 安全管理:重点针对信息安全配合建设单位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所涉及的数据和资料的保护,保证不被非授权使用。

8. 组织协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诚信、公正、科学、公平的原则,采用会议、协商和沟通等方式做好进度控制、质量控制、信息管理等方面的组织协调工作,有效推进项目的顺利实施。

9. 技术咨询服务: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对项目的技术方案、实施方案提供专业的技术服务和专家咨询服务,监理单位应根据项目需要,组织或聘请行业专家、业务专家、技术专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五)采购需求(采购范围):云南财经大学数智商科综合实验平台项目设备安装、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具体涵盖以下阶段及内容:

1.旧设备设施的拆除阶段监理:包括本次项目所涉及教学空间设备设施的拆除及搬迁服务,监督设备设施拆除及搬迁到学校指定位置,确保拆除的旧设备设施数量和原教学空间设备设施清单一致。

2.设备安装阶段监理:包括本项目所需各类设备安装过程中的质量监理、进度监理、安全监理,核查设备安装工艺是否符合项目建设规范及项目设计要求,监督设备安装调试效果,确保数智商科综合实验平台教学与实验使用需求。

3.施工阶段监理:覆盖本项目建设施工全流程,包含施工方案审核、施工材料质量核验、施工工序合规性监督、施工进度管控、施工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监督,以及参与关键施工节点验收、协调施工过程中的各方沟通,保障施工过程符合数智商科综合实验平台建设标准及项目合同约定。

4.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在项目竣工验收后的缺陷责任期内,对数智商科综合实验平台项目工程及设备运行状况进行跟踪检查,受理并核查缺陷问题报告,监督施工单位及设备供应商履行缺陷修复责任,验证缺陷修复质量,确保缺陷责任期内项目成果持续满足数智商科综合实验平台教学使用要求。

(六)质量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 )等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确保所监理的工程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七)监理周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且监理过程文件全部归档之日止。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信誉要求:(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参加采购活动资格;(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政府采购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次谈判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监理资质或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驻场监理工程师不少于两人,且具备相应资质。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响应单位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响应。

三、采购需求相关材料的获取

时间: 2026年8月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财经大学龙泉路校区南院逸夫楼508。

联系人:晏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023777 ;13888252274。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一)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6年08月7日上午9:30之前(北京时间);

(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2026年8月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云南财经大学龙泉路校区南院逸夫楼521;

(三)供应商应当在谈判采购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加盖公章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资质要求在云南财经大学官网上发布,我单位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云南财经大学

联系人:晏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023777 ;13888252274

邮箱: 286393027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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